第32章 共同语言

土地公,邪神,世族上下五千年 作者:佚名

第32章 共同语言

      三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出了书房,下楼穿过院子,走出灰堡那扇破旧的木门。
    午后阳光暖融融照在土路上,灰堡南面那片新翻耕过的土地泛著湿润的深褐色,一道道整齐的田垄从脚下一直延伸到远处低缓的丘陵脚下。
    垄沟里已经冒出细细的绿芽,嫩得如同针尖,排成一行一行,在春风里轻轻颤动著。
    这副景象,在他们骑马来灰堡的路上很难看清。
    眼下阿尔伯特走在最前面,靴子踩在田埂的鬆土上,每一步都能留下清晰脚印。
    他看著这些绿芽,脸上露出真切笑意:“艾德蒙伯父真的把这些地全种上了。我记得好几年前偶然路过灰堡的时候,这片地还荒著大半,草都长得比人高。”
    雷蒙德来到他身旁,听到这话心中生出许多感慨:“今年是第一次能把南面的地全部翻完。
    多亏了鹿堡送来的种子和铁器,还有那些民兵帮忙开垦。
    要不然光靠灰堡这点人,翻到秋天也翻不完。”
    阿尔伯特点头应道:“民兵这事,父亲確实是用了心思的。虽然第一批凑来的人良莠不齐,但他跟我提过,第二批他会亲自把关。”
    雷蒙德有些意外:“伯爵大人亲自过问?”
    “当然。”阿尔伯特侧头看他,目光透著认真,“北境边境年年都不太平,父亲嘴上不说,心里其实一直压著一块石头。
    灰橡那边年年被烧,猎场领年年被抢,他每次收到求援信都唉声嘆气。
    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能用的前哨,他其实比谁都上心。
    这次我亲眼看到你们的训练成果后,父亲知道了,一定会更安心的。”
    艾米落后两人几步,边走边安静听他们说话。
    她没有插嘴,目光落在眼前这片田垄上,偶尔蹲下身捻一点泥土在指尖揉碎,又站起身继续跟著。
    北境的风吹起她鬢边几缕碎发,她抬手拢到耳后,动作自然隨意。
    三人沿著田埂走了一段路,在一棵孤零零的老柳树底下停下来。
    柳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,冬天枯萎,春天復甦,树干粗得两个人合抱才能围拢。
    枝条垂下来,已经抽出一串串嫩绿叶子,於春风中轻轻晃荡。
    阿尔伯特靠著树干坐下,拍了拍身边的草地:“都坐,不用拘束。”
    雷蒙德迟疑了一下,还是坐了下来。
    艾米也在柳树另一侧坐下,姿態自然,一条腿曲起来,胳膊搭在膝盖上,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第一次来灰堡的客人。
    阿尔伯特仰头看著头顶层层叠叠的柳条,忽然说道:“雷蒙德,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吗?”
    雷蒙德没想过他会突然提起这个,愣了一下才答道:“记得一些。”
    阿尔伯特回顾起来:“那时候我们都是八九岁吧?记得是夏天,我父亲带我去灰橡那边巡视,路过灰堡,就住了一晚上。那天傍晚你带我跑到河边去摸鱼来著……”
    雷蒙德苦笑:“没记错的话,那次是您非要拉我去的。我那时候还在养病,我父亲本来不让我出门的。”
    阿尔伯特大笑起来:“对对对,是我拉你去的。结果你到河边被风一吹,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来了。
    我记得第二天早上艾德蒙伯父脸色铁青铁青的,我嚇得躲在马厩里不敢出来。”
    “后来呢?”艾米从柳树那边探过头来,眼睛里满是好奇和笑意,“后来怎么样了?”
    “后来我父亲拎著我的后颈把我拖到瓦伦丁骑士面前,逼我给雷蒙德赔礼道歉。”阿尔伯特笑著摇头,“回到鹿堡后,我屁股上还挨了十几板子,睡觉都只能趴著。”
    三个人都笑了起来。
    雷蒙德笑完的时候,忽然觉得心里的某根弦鬆动了一下。
    他和阿尔伯特虽然是小时候的玩伴,但中间隔了太多年的疏远和身份上的差距。
    此刻两人並肩坐在柳树下,聊著那些泛黄的旧事,那种隔阂仿佛在一点一点变薄。
    “对了,”阿尔伯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,扭头看向雷蒙德,“你在灰堡待了这么多年,没想过出去走走?”
    雷蒙德没有立刻回答。
    他想了想,看著南面整片翻耕过的土地和田埂上的嫩芽,认真说道:“当然想过。
    以前生病的时候,每天躺在床上,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出门透透气。
    书上写的那些地方,帝都阿尔曼萨拉、南方的金色平原、东面的翡翠海……我都翻来覆去读过好多遍。
    明明都是艾尔登索帝国的版图,却感觉北境之外,都是另一个世界的。”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没去。”
    “这不是身体不允许嘛。”雷蒙德实话实说,“现在身体开始好一些了,能参加训练了,父亲又要负责边境巡逻,灰堡的事基本上交给我照看,我更不敢走远。”
    阿尔伯特点了点头,表示理解。
    他作为鹿堡和整个北境的继承人,同样被现实捆绑了理想。
    坐在一旁的艾米却接过话头,语气中带著兴趣:“你读过阿尔曼萨拉的游记?”
    雷蒙德看向他,点了点头:“嗯。读过几本,都是我父亲和玛莎奶奶的,要么是他们的藏书,要么是去灰港城的时候,顺便帮我从旧书摊淘的。
    有柯林斯修士写的《帝国风貌志》,还有布雷恩爵士的《南方行记》……
    书中写阿尔曼萨拉的街道,说那里的大理石路面铺得整整齐齐,马车走在上面声音都不一样,圣光大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在日落的时候能映出一整面墙的虹彩……这些我都印象深刻。”
    艾米眉头微微一挑。
    她从雷蒙德眼睛里看到浓浓的嚮往,她显然没想到在这个北境穷乡僻壤的旧城堡里,能遇到一个认真读过那些书的人。
    毕竟在这片土地上土生土养的人,更偏向朴实的一面。
    她的表情中多了几分认真:“我也读过柯林斯修士的书。他那本《帝国风貌志》的第四卷写的北境,你还记得吗?”
    “当然记得。”雷蒙德几乎脱口而出,一提到这,整个人神采飞扬、兴致勃勃,“他把北境写得荒凉透了,说这里是『帝国的尽头,文明的前哨』,还说北境的人全是『守著冻土过日子的倔骨头』。
    我当时读到这里还不太高兴。”
    “我觉得他说得挺准的。”艾米嘴角微翘一下,“我就生在你们这些『倔骨头』中间,读了那些书后才发现,北境的人和中土、南方都很不一样。
    北境以南,讲究的是精致、精巧、精打细算。北境嘛……”
    她看了一眼阿尔伯特,又看了一眼雷蒙德,语气轻鬆接完自己这句话:“主打一个抗揍。”

第32章 共同语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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