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章 时机已到!黄雀在后!

律师: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! 作者:佚名

第92章 时机已到!黄雀在后!

      第92章 时机已到!黄雀在后!
    案发地点,学校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.
    此话落下,眾人眉头微皱。
    张伟继续开口道:“首先是校园管理缺位、未及时制止欺凌。”
    “在案发期间,致使案发,校方有两点责任,一,校內管理人员。”
    “管理人员没能尽到管理义务,未能使自身作为润滑剂,从而及时制止学生之间的矛盾,反倒使死者与被告人之间的衝突愈发激烈!”
    “如,校方老师吕广军。”
    “对方直接性质影响到被告人刘婧琪与死者杨佳乐发生矛盾!”
    张伟沉声开口,说的话带有逻辑,但通体来看又毫无逻辑。
    学校没有尽到责任?
    那学校该如何尽到责任?
    这完全是没办法的事!
    毕竟,学校占地面积那么大,你总不能在所有地方安装监控,哪怕是厕所都360°无死角监视吧?
    这不现实。
    但偏偏的,教育中又明確、强制性的要求学校承担责任!
    没错,多数人不知道,但实际上这玩意確实是写进法例的。
    根据《未成年保护法》,第39条规定。
    学校欺凌防控属於校方硬性义务,哪怕只是不建立制度、不制止、不报,甚至还不是欺凌的推波助澜者,那也等同於=违法,需被追责!
    当然,如果学生成年,校方自然没多少责任,但...被告人三个,法例上明確属於未成年人!
    所以....
    “校方应当承接案件部分责任,尤其是老师吕广军!”
    张伟语气坚定,丝毫没有一丝卖掉吕广军的羞耻。
    要知道,吕广军也是因为刘婧琪一家,才导致现在摊上刑事官司..
    甚至上次开庭,还给他们担当证人作证!
    但他却依旧卖了,卖的没有任何犹豫。
    “综上所述。”
    “就本案而言,是学校与家庭监护双双不到位,多方责任分担,不应由被告人独自承担全部刑责。”
    张伟再次开口,丟出一堆可用buff进行辩护。
    恍惚间。
    他又道:“第四。”
    “审判长,审判员。”
    “在案件发生后,被告人没有任何反抗行为,甚至可以说是.
    ”
    “自首。”
    自...自首!?
    恍惚间,两个字落下的剎那,现场所有人眸光一凝,仔细打量著他。
    张秉心道:“继续。”
    “很简单,根据自首的法例法规描述。”
    “根据《刑法》第67条,同时参考《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》。”
    “有关自首的描述中,明確规定,现场警方並未控制,属於混乱阶段,能逃而不逃,属於自首性质!”
    “根据案情描述。”
    “我方被告人,刘婧琪、姜雨、乔旺三人,在案发过后,完全拥有逃跑机会。”
    “但三人均未选择此条法例。”
    张伟开口说著,听得眾人眉头拧起。
    他却將视线投向对方的徐德,脸上露出微笑,缓缓开口道:“最后!”
    “被告三人,均为未成年学生,可塑性强、具备帮矫正条件。
    “所以,被告席,请求法庭...
    “6
    “以教育、感化、挽救为主,从轻量刑,给改过自新机会!”
    “我方表述完毕。”
    自首...
    改过自新..
    话落,整个现场,寥寥无几的眾人,眼神中微微流露出错愕。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    三个法官好似想起什么,纷纷低头,小声交流。
    公诉席也是如此,黄石立马看向张庆,皱著眉与对方取经。
    徐德看著脸上掛著轻鬆笑意的张伟,眯了眯眼,放在桌上的手指无意识的敲击著。
    庭审外。
    “自首?!”
    “等等...这个法例不是十月份,李家村·案中,辩护人用过的招式吗!?”
    “如果纯看对方这样说的话...好像多少与自首有点沾边的..
    “7
    “不对,这不是徐德的招式吗?他现在是公诉方那边的人啊!”
    第二法庭外。
    几个屏息凝神静静听的记者脸上流露出些许诧异,纷纷睁开眼交头接耳。
    而事实也確实如眾人所想。
    正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!
    徐德虽然不算蛮夷。
    但並不妨碍,他的招式別人不能学!
    所以..
    “主任,你的招被人家学走了,怎么办?”
    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席位中。
    王超看著张伟,眉头一挑,扭头將视线挪到徐德身上。
    本以为对方脸色会有些难看,或者再怎么说,也得骂两句,但相反..
    徐德却什么表情都没有。
    硬要说的话...是笑?
    是意味深长的笑!?
    “主任你现在得骂他两句,不能笑,法庭是严肃的地方。”王超小声建议道。
    徐德没理他。
    不多时。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结束交流,他深吸一口气,看向公诉席。
    “公诉方,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提出?”
    闻言。
    公诉席,黄石等人张了张嘴,稍稍思索后,开口道:“审判长,我方有异议!”
    “根据警方所提供的卷宗,原文中明確显示:经过调取监控、走访同学、问询老师,最终,將目光锁定在被告人身上,经过比对证据,確定对方为案发嫌疑人..
    ”
    “警方没有说过被告人是自首!”
    “並且,卷宗中所说,完全属正常刑事侦查以及抓捕行为,与自首完全不沾边!”
    黄石脸色严肃,声音很是响亮。
    自首?
    案发后3个小时警方才抓到人。
    黄石可没听说过,杀完人3个小时,警察亲自找上门抓捕也算自首的!
    “公诉方,我方要纠正你一点!”
    张伟却直接出口反驳。
    “法例上明確规定了,“能跑而不跑”类型,属於自首性质。”
    “被告人刘婧琪三人,在案发后完全可以逃离案发现场,即18中”,但对方依旧选择留在原地等待警方带走。”
    “且期间並未抗捕,主观意识顺从!”
    確实。
    当时现场混乱,学校人数眾多,真要跑的话...那三个小时足以跑掉。
    儘管跑不出市,最起码也能在绿森市躲藏,避过几个月风头后,刘婧琪完全可以出市,然后找个地方隱姓埋名。
    虽然听起来不太现实。
    但2002年就是如此,社会掌控力与二十年后简直就是云泥之別!
    只不过..
    “异议!”
    “被告人从未配合过警方,你方所言完全是断章取义!”
    “有关自首,向来是以来龙去脉进行定义,而你方却仅將地区限制在18中內的行为,將恐惧”说成顺从”!”
    “且,案发现场处於学校主楼天台,被抓地点位於宿舍,已超出案发现场所规划范围“”
    。
    “综上所述,被告人刘婧琪,在被抓捕期间並不属於未跑”,而是已跑,意图躲进宿舍、浑水摸鱼!”
    检察官张庆忽的开口,他脸色严肃。
    当即站起身,开口道:“有关自首定义,应当还要纳入后续表现。”
    “被告人刘婧琪意图通过家属串联吕广军,为其创造有利条件,掩盖其犯罪行为,完全属於抗拒坦白”,理应从严处置!
    自首,从来不是只截取单个画面。
    而是要看整段!
    首先是跑没跑,其次是如何被警方带走,最后看后续是否配合。
    这么说吧。
    哪怕你是主动跑到警局,但进了警局一句话不说,抗拒坦白,那也不属於自首。
    是的。
    哪怕你主动走进了警局,只要不摊牌,別说自首了,就连自动投案”都算不上!
    自首就是个加减法题目,只有自动投案+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才=自首。
    刘婧琪后续抗拒从严,拒不交代,甚至还出了吕广军这档子事,哪怕是说破天了,她也属於情节恶劣的那一档。
    总之...
    检察官张庆深吸一口气。
    他將这几个月,在脑海中无数次復盘所憋的话,在这一刻全都宣泄而去。
    “无耻,被告席,你方这是十分无耻、无德、狡诈的发言!”
    “有关上述所言,完全是无心无良!”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方要求驳回被告方所言!”
    这是..
    直接开口骂了?
    说实话,庭审秩序一般是不允许骂人的,但张庆还是开口骂了..
    徐德下意识看向张庆,看著那背对自己的身影,总感觉对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奇怪。
    至於被告席...
    金牌律师张伟,此时也是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诧异。
    “反应怎么这么大?”
    张伟呢喃著。
    虽然预料到对方会有所反应,但实在是没想过,张庆会在这个场合,直接开口骂审判台。
    “被告方,你方辩护第四条,被告人自首言论依据不足,不予成立!”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也是开口,言辞犀利准確,没给对方任何驳回的机会。
    用这招也不看看庭审上都有谁在..
    让张秉心对这个论点有好脸...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!
    当然。
    “公诉人,请注意个人素质。”
    “这里是法庭,不要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与人格辱骂!”
    “警告一次!”
    张秉心扭头看向张庆,算是各打五十大板。
    对此。
    被告席的张伟倒是无所谓,驳回就驳回,不成立就不成立吧。
    人....
    只要他採取这种龟缩式乌龟打法,那胜利的天平,必將会向他这边倾斜!
    至於自首?
    被抹除也无所谓,毕竟他本身的策略主要在前三条。
    拆分责任,以被告人刘婧琪还未成年,搭配《未成年保护法》,將杀人责任分割一部分推到学校头上。
    再让吕广军当替死鬼!
    如此,再以最后的应当以引导为主”收尾..
    其逻辑与可行性堪称縝密!
    为什么?
    因为这三条减刑辩护,所有的法例都是与《未成年保护法》所共生,他提出来,就没想过能被完全驳回,而只要残留一点...
    “15年?”
    审判台上,法官卢国伟眉头一皱,他低声开口道:“如果这样...怕是18年都宣判不了。
    开庭前副院长钱虎还在建议他將判罚上调两年,但眼下来看...採纳被告的话估摸著连18年都判不了。
    至於公诉方是否还要追责”公诉人,你方是否还有要补充的?”
    张秉心看著黄石开口询问。
    黄石张了张嘴,旋即沉默下去。
    所有的补充,都要依託於证据本身,但他...没有证据。
    甚至,被告席也选择避战”,对方完全不对他们的指控反驳,通篇全是减刑辩护、
    不正面对抗!
    “我方...没有证据要进行补充。”
    黄石摇了摇头,深深嘆了口气。
    果然,案子的走向和他预想的一样。
    骤然间。
    整个第二法庭全都安静下去。
    就连庭审外,眾记者也闭上嘴,保持一个安静的环境,默默听著法庭內流传出的一丝一缕的声音。
    公诉无新证。
    被告反驳指控,事实上的认罪,且只將减刑辩护提出,任由法官自由参考。
    没有任何激烈衝突,不再有异议与疑惑。
    那..
    按照法院的流程...定罪”的环节,算是走到了最后一刻。
    只要法官拿起锤子,即可进入到这起案件中,最后的量刑环节。
    而依靠眼下的案情量刑......15年?大概能有15年吧。
    果然...这案子如同一开始所想,完全没有转折,並且找不到突破口,纯属必死结局吗?
    就在环境陷入到一片寂静之时..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好似想起什么似的。
    他忽的一顿,旋即將视线...投到这场庭审中,最为安静,从头到尾,从未参与过阻挠减刑”的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上,又或是说....
    徐德!
    对方...不说话?
    不,不对啊,张伟都在套用他的招式,这行为审视能看得出是挑衅”意味...
    甚至刘婧琪在减刑也不开口,要知道,张伟说的那些话...足以將刑期减到15年啊!
    但对方怎么一句话都不说?
    放在正常刑事诉讼中,代理人这身份確实是这么安静。
    但放在徐德身上...不对劲,十分得有十一分的不对劲!
    对方太安静的,安静到甚至可以说是诡异的级別!
    恍惚中。
    审判长张秉心好似意识到什么不太妙的东西,他皱著眉,张开口。
    一道突兀的声音划破寂静的庭审。
    “代理人。”
    “你方...是否有异议要表述?”
    代理人?
    剎那间,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间被这话吸引。
    而也就是这句话...让一直隱身,当透明人的徐德,重新暴露在眾人视线之中。
    不过也无所谓了,毕竟....
    时机...差不多了。
    此时。
    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中。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方有一个小问题,要询问对方律师。”
    徐德忽的抬起头,视线落在被告席、那丝毫没意识到要发生什么的张伟。
    “问题便是..
    “”
    对方以为现场节奏,都在掌控之中?
    但抱歉,螳螂捕蝉......黄雀在后!
    骤然间。
    沉浸一整局的代理人席位上。
    而庭审,进行到临近定罪前夕的现在,席位上的代理人,才缓缓开口。
    他正式问出本次庭审中,自己的第一个问题...一个轻飘飘、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问题。
    “被告席,就本案公诉方罪名指控,你方...
    “”
    徐德语气温和,笑眯眯的看著对方,缓缓开口道:“是否没有异议?又或者说是否...
    “”
    “认罪?”
    ps:明天加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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