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9章 喜欢你

我来自香江 作者:佚名

第159章 喜欢你

      第159章 喜欢你
    这一顿拉麵的情调比味道更浓。
    两人在小店吃饱掀帘出来,沿著落日大道閒逛,走到了好莱坞大道的尽头,街道的喧囂渐渐退去,她歪著头看向宋家明,脸颊因走了一路而泛著薄薄的红晕,“我们现在去哪里玩呀?”
    一阵幽幽的晚风,吹散了她的头髮,有她抬手拨了拨,但太阳晒红了的脸颊更红了,额前碎发被细密的汗沾在脸上,看上去似一朵野玫瑰。
    “不如我们上去那里吧。”
    宋家明嘴角露出了微笑,抬头望了望天色,目光逡巡片刻,伸手朝天空的四十五度指了指,指尖正对著山脊上那几个白色的大字,“hollywood—“
    中森名菜抬起头,顺著他指引望去,山上有hollywood字样。
    她很快反应过来,那里是好莱坞山,洛衫磯一个出名的地標,她在杂誌和电视上见过无数次,却从未真正近距离看过。
    她没有去过山上,心里多了几分期待,“可以上去吗?那里有什么看?”
    宋家明解释说:“上面是一座公园。白天、傍晚、晚上,可以欣赏到不同的美景。”
    他说著,忽然转过头,对她眨眨眼,自光里带著一丝促狭,“那里被人称之为恋人的圣地。”
    他当然是在胡说八道了,现在的格里菲斯公园,根本和恋人扯不上一点关係,只不过是个游客常去的观景点罢了。
    但是女孩子就受这套说辞,她们对那种罗曼蒂克的地方,都有兴趣去亲临体验一下仿佛踏足那样的地方,自己也就成了故事里的人。
    “那好吧,我们现在就走。”
    中森名菜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,听他这么说,不禁心中若有所动宋家明微笑,朝她伸出手来,掌心摊开,带著一种篤定的从容。
    中森名菜的面孔渐渐热了起来,小心翼翼地去握住他的大手,手指触到他掌心的温度时,她鼻尖冒著汗,手心也冒著汗,黏腻的触感让她有些羞赧。
    但他没有鬆手,她便也没有松。
    老人常说,望山跑死马。
    虽然看著没有多远,但那几个白色字母似乎一直都在前方不远不近的地方掛著。真正走上去的时候,才发现山路蜿蜒,坡度时缓时陡,路旁的灌木丛间或有野花探头。
    爬了三十分钟的上山,还是没有看到山顶,转弯之后又是转弯,似乎永远没有尽头。
    中森名菜弯著腰,双手撑著膝盖,大口喘著气,“还有多久可以才可以到呀?”
    宋家明看了一下手錶,又抬头看著天色,“还有二十分钟的路程,我们要快一点,不然就错过最佳的观景了。”
    “那怎么办,我真的走不动了。”
    中森名菜微微嘟著嘴巴,带著一种和男朋友撒娇的口吻,声音软软的,尾音拖得很轻。
    宋家明没说话,而是走到她面前,在中森名菜前蹲下来,双手向后张开“上来吧,我背著你。”
    中森名菜露出了好看的笑容,嘴角弯弯的,眉眼也跟著弯了下来。她毫不客气,直接趴在宋家明的后背上,双手绕著他的脖子,下巴搁在他的肩窝处,呼吸的热气轻轻拂过他的耳侧。
    宋家明牛高马大,肩宽背阔,背著娇小玲瓏的中森名菜,自然没有半分吃力,甚至比刚才的速度还要快上几分,步子迈得又稳又大。
    中森名菜第一次上来,显得有几分新鲜好奇。她看看这个,指指那个,一会儿说左边的树丛里有小松鼠,一会儿说右边的天空有飞鸟掠过,快活得像个小孩,笑声从背后传来,清脆得像风铃。
    “终於到了,还来得及。”
    宋家明背著中森名菜来到了山顶的公园,现在正好是傍晚的日落时分,天空是最浪漫的,铺满了復古浪漫的色彩,从橘红到絳紫,层层叠叠地晕染开来,像一块巨大的丝绸在风中舒展。
    这里是全美最大的城市公园之一的格里菲斯公园,与著名的好莱坞標誌相邻,园內还有洛杉磯动物园、希腊剧院等经典地標,但此刻最动人的,莫过於眼前这无边无际的暮色。
    中森名菜依依不捨地放开了他,从他背上滑下来,脚踩到实地时,心里竟空了一瞬。
    他的后背很强壮、很温暖,像一座山似地给她安全感。
    “哇,好漂亮!”
    她从来没有在这个角度欣赏这座繁华都会,此刻整个洛杉磯的形势都尽收眼底,街道像棋盘那样纵横交错,那些高楼大厦,只是小小的一颗棋子,密密排列在脚下。
    中森名菜深深吸一口冷气,清冽的山风灌进胸腔,她忍住很久很久,才吁抒出来,胸口起伏间,心情分外畅快。
    黄昏的光线照射在她身上,,为她轮廓染上一层金灿的光环,髮丝的边缘都镶了细细的金边,映出了一脸的青春味道。
    宋家明端起了手中即影即有相机,黑半蹲下来,调整了一下角度,透过取景框,趁她目光望著远方出神的那一刻,捕捉她此刻流露的美態,轻轻按下快门。
    伴隨著一声轻响,相纸缓缓吐出来,上面灰濛濛的影像一点点浮现,画面定格了下来。
    “让我看看—”
    中森名菜凑过来看,见到照片上自己侧脸的轮廓被夕阳勾勒得刚刚好,忍不住抿著嘴笑,很满意这位摄影师的技术,笑容里有信赖、有爱慕,也有份淡淡的娇痴。
    她歪头想了一下,觉得差了点什么,看了站在眼前的他,忽然反应过来,“我们来一起合照。”
    宋家明左右环顾了一下,目光扫过周围三三两两的游客,隨手拉住了一个正在拍照的中年男人,那人脖子上掛著一台专业相机,戴著棒球帽,看起来经验丰富。
    宋家明用英语简单拜託了几句,那人爽快地点点头,接过相机。
    中森名菜亲密地挽著他的手臂,把半个身体都依偎在他身上,头微微靠向他的肩膀,脸上的笑容天真灿烂,眼底映著天边的霞光。
    宋家明熟稔地把手绕过来,轻轻放在中森名菜那细小的腰肢上,脸上保持著淡淡的微笑。
    “咔嚓””
    游客熟练地捕捉镜头,微微后退一步,按下快门。两张似情侣般亲密合照,就这样永久地保存了下来,画面里的两个人堪称最佳上镜情侣。
    两人坐在格里菲斯公园的山顶上,,看著太阳从地平线落下。当太阳慢慢向西沉去,,那些云朵像被火点燃的棉絮,边缘烧得透亮,相当壮观。
    夕阳西下,两人依偎著观赏良久,肩膀挨著肩膀,谁都没有说话,只有风从他们之间穿过。
    中森名菜静静看著洛杉磯的日落,眼神中表露爱慕眷恋,瞳仁里映著天边最后一抹橘光,有著复杂矛盾的不舍之情。
    她从来没有赴过如此別致开心的约会,一颗心简直无处安放,在他身边跳得又快又乱,对他更是恋恋不已,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向他侧脸的轮廓。
    “糟了——
    ”
    中森名菜把宋家明的手抬起来,他的腕錶贴著她的掌心,錶盘上的指针清晰地指向六点三十分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,洛杉磯的街道开始亮起了灯,壮丽的城市夜景与粉紫色的黄昏天空交相辉映,像少女脸上的羞报。
    中森名菜有点不舍地看著宋家明,眼神里藏著委屈和不情愿,声音低低的,“我跟经理人说过,只出来半天,天黑就要回去了。如果他见不到我,下次肯定不让我再单独出来了。
    宋家明指了指那边排队的人群,大约有二十来人在等著坐车下山,“那我带著你去那边坐车下山吧。”
    两人在落日余暉中,宋家明和中森名菜挤上了一辆穿梭巴士下山,车厢可容纳30人左右的空间坐满了人,塞得满满当当,过道里还有几个站著的。
    两人在后座找到位置坐下来。
    车厢內安静,只有机器发出的低低声响,引擎在脚下发出沉闷的震动。
    司机似乎並不急著下班,慢悠悠地开往了市区,车速不快不慢,让车內的游客可以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,尤其是在傍晚的时候,向下眺望著洛杉磯黄昏与黑夜交替的景致,。
    中森名菜情不自禁依偎在宋家明的肩膀上,,依依不捨地喃喃说:“为什么快乐的日子,是那么短暂。”
    宋家明转过头微笑看著她,目光落在她微垂的眼睫上,用了一句有诗情画意的诗句回答:“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”
    在黄昏中那句话听上去有点淒凉,尾音在车厢里轻轻盪了一下,便消散了。
    中森名菜忽然地垂下头,下巴几乎抵到胸口,白嫩的脸上有一层娇柔的怯意,耳尖悄悄红了,连脖子根都泛起淡淡的粉色,“我有件事想要告诉你—”她咬著下唇,半天没说下去,手指蜷在膝上,攥成小小的拳头。
    宋家明微笑看著中森名菜,那半垂下的睫毛,,那微微翕动的嘴唇,似乎要说什么又在犹豫,那楚楚动人的眼睛,眼皮薄薄的,藏著一点水光。
    中森名菜低著头,一颗心却跃到嘴边,砰砰地跳著,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:“你不要笑我,我————好像喜欢上你了。”
    宋家明没想到少女竟然在这个时候向他大胆表白,真让人感到有点意外。
    他笑吟吟地看著她,“这么巧呀,你喜欢我,我也喜欢你呀。”语调轻鬆,像是隨口接的一句玩笑。
    中森名菜抬起头,那轻轻地咬了咬嘴唇,唇瓣被咬得泛白,又鬆开,认真地说:“我真不是开玩笑的,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个事情。”
    在窗外那一闪而过路灯,昏黄的光一道道掠过她的脸庞,明灭之间,照亮了她的眉和眼。望著他那眼光的热切,却是那般小心翼翼。
    宋家明只是微笑没有说话,目光里的笑收了几分,他只是把中森名菜轻轻抱在怀中,手臂环过她的肩背,將他的下巴,轻轻枕著她头顶。
    中森名菜两只手臂自然地抱住了他的腰,脸埋在他胸口。在他的怀里感觉很温暖窝心,那几秒钟像永恆一样,时间仿佛被拉得很长很长。
    宋家明轻轻抚著她的头髮,手掌从发顶缓缓滑到发尾,动作很轻,像在安抚一只小兽,“我已经有女朋友了,我不想伤害你。”
    中森名菜抬起头的时候,却有调皮的笑容,眼睛弯弯的,里面亮晶晶的,一双手忽然用力抱紧他说:“我知道,但你说这话太迟了,我们两个已经分不开了。”
    她喜欢上了这种感觉,尤其当她说话的时候,还有微微仰起头去看他。从这个角度往上看,那是一张稜角分明的脸,下頜线条利落乾净,眉骨投下浅浅的阴影,有著与眾不同的英挺。
    她自问也接触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了,但从来没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。尤其是他嘴角带著一丝淡淡的笑意,那笑意不深不浅,却让她芳心大乱。
    她从前不知道会喜欢看这么一个男人的脸,但现在她喜欢上这种感觉了。原来喜欢上这么一个男人,是一件简单,又幸运的事情,像伸手摘一朵开在路边的花,摘了就摘了。
    宋家明低头微笑静默看著她,这个女孩確实有一点点孤芳自赏的冷艷气质,尤其当她不苟言笑的时候。
    中森名菜可以从他的瞳孔中看到点点闪烁,她的心开始扑通跳动,跳得越来越快,连指尖都有些发麻。
    那星点的火花燃亮了她的双目,里面有一种不顾一切的衝动。她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,睫毛在微光中轻轻颤著,像蝴蝶收拢了翅膀。
    她在等待,也似是在邀请。
    宋家明毫不客气吻了上去,唇瓣先轻轻触上她柔软的秀髮,那里残留著洗髮水的清香,然后是她在颤抖的眼皮,吻过她长长的睫毛时,能感觉到她在微微战慄。
    最后,他的唇落在那往上微翘起的淡粉嘴唇上,她的唇带著一点冰冰凉凉的感觉,像刚从溪水里捞出来的花瓣。
    中森名菜生涩地回应著,嘴唇轻轻地贴了贴又分开,手心全是汗,但心里却有一种奇异的踏实。
    两人吻了又吻,吻了又吻,唇分又合,呼吸交织在一起,在昏暗的后座角落里缠绵。
    如果两人不是坐在后座上,也太过目中无人了。
    不过没人留意后座的这对小情侣的亲热,前排的乘客都在望著窗外的夜景,就算看到了也当做寻常,在这座城市里,这样的画面並不稀奇。
    十五分钟后,巴士在终点站的时候停稳,车门“嗤”地一声打开,凉风灌了进来。
    中森名菜鬆了手,退开半寸,抬眼看著他的脸,忽然朝他露出了一个十分好看的笑容,那笑容绽放在她尚有余温的脸上,灿若春华,“那我们明天再见了。”
    宋家明微微笑,目光里有不舍也有瞭然,“明天见!”
    中森名菜点点头,强忍住鼻子渐渐发酸的情绪,眼眶已经泛了红,头也不回地离开,步子又急又快。
    她也要让他记住,自己给他留下的只有好看的笑容,没有眼泪。
    宋家明只是在静静留在原地,自送她渐渐消失在人海中。
    宋家明刚想坐车离开,转身的那一刻,余光忽然扫到后面有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在跟踪。那人缩在路灯的阴影里,帽檐压得很低,但身形轮廓他认得。
    他刚才只顾著和中森名菜谈情说爱,没有太留意身边的环境。
    宋家明仔细想了想,已经在见过对方三次了,分別见过片场的大门外好莱坞大道转角的咖啡馆;还有山上的小径。在不同地方碰见同一个人,这显然不是巧合。不过说明对方的跟踪技术相当高明,他刚才注意力全在中森名菜身上,现在才注意到对方是在跟踪自己。
    宋家明若无其事地穿过地下隧道,脚步不紧不慢,他还以为是记者在跟踪中森名菜,想要拍点緋闻照片。但是他小小的试探之后,对方没有去追中森名菜的方向,对方的目標显然是他,並非是中森名菜。
    “咦,怎么不见了?”
    那个穿著夹克的年轻男人,同样是游客打扮,戴著一顶深灰色的棒球帽。
    他快步走著,忽然发现前方的身影消失了,停住脚步,左右张望,眉头拧了起来。
    宋家明在上面的人行道,双手扶著栏杆,居高临下看著他,“伙计,你是找我吗?”
    年轻男人抬头见到宋家明有一丝惊讶,瞳孔微微缩了一下,但是很快镇定了下来,疑惑地摇摇头,“先生,你认错人了,我不认识你,我只是路过而已。”
    宋家明直接从上面跳了下来,他一手將对方推向墙边,反手將对方的手臂拧到背后,將对方死死按在墙上,膝盖抵著对方的腿弯。
    “放开我,你想要干什么?”
    年轻男人没想到宋家明会忽然动手,挣扎了几下,肩膀用力拱动,但纹丝不动。自己可是受过特別训练的,但是在宋家明面前却如同老鹰捉小鸡一样简单。
    “leon,他是我的人。”
    宋家明听到声音,手上力道鬆了半分,回过头,看到了一位老熟人。
    福內尔从隧道另一头的阴影里走出来,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,脸上带著似笑非笑的表情,头上的灰发在路灯下泛著银光。
    fbi特別探员福內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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