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冤大头

年代:从娶女知青开始 作者:佚名

第七十四章 冤大头

      嘱咐清楚之后,目送狗剩离开,第一次上山,而且深入鹰嘴岭,说句心里话,他多少有些不放心。眼下还有一堆活没有干。
    只能让他去找人。
    低头看了一眼自家的大黑,小黑,並没有受多大的伤,只是磨破了一层皮,血肉有些外翻,但没有伤到根本。
    等回到屯里,找屯子的兽医给开一点消炎药,抹在受伤的地方,养上半个月,伤口基本上都能长好。
    不想费钱,也能让它们自己慢慢的长好,就是有些费时间,一般情况下,猎户將狗都当成自己吃饭的宝贝。
    捨得下血本。
    就在东青低著头,继续处理一头小黄毛的时候,大黑狗突然从地上猛的跳起来,朝著山樑子的另外一片茂密的树林『汪汪』的叫起来。
    惶恐,躁动....
    种种复杂的情绪,小黑,还有吴大爷养的那条大青狗,同样警惕的望著山樑子下,那一片茂密的山林。
    吴大山停下手中的动作,侵刀死死的攥在手心,沙哑的开口道:“叫声有些不对,它们不敢过去,估计来了硬茬子。”
    东青闻言,將放在木桩上的猎枪拿在手心,冷静的看著山樑子左边的老林子,上百年的巨木下,影影绰绰,彷佛有什么东西在动。
    有些瘮人。
    隱约间,东青瞳孔一缩,看到一个东西,好似在跟他们招手。
    “熊面人。”
    那体型,高大威猛,远远的看过去,简直是诡异到令人髮指。
    目测一下距离,距离他们大概有五六百米,好似一个黑点,压根就看不清楚,是人还是棕熊,不过,他更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    “吴大爷,看来它跑到了我们所在的这一片区域,仅凭我们两个人,可拿不下这只畜生。”
    吴大山手指哆嗦了一下,坐在木桩上,幽幽道:“狗剩去叫人了,將狗给拴好,它们爬过去也是送菜。”
    “不管是不是熊面人,能让我们养的猎犬,都感到危险的玩意,绝不是什么好东西?”
    东青点点头,给大黑,小黑系上链子,拴在附近的木桩上,拿起吴大爷手上的望远镜,警惕的看著那一片老林。
    “错不了!”
    当看到那带著帽子,扯出来的破碎布条,血淋淋的披在身上,手腕上,那黝黑的毛髮时,东青倒吸一口凉气。
    每一次看到这熊面人,他都会感到一阵心惊肉跳,吃了人,有了智慧,完全就是一个成了精的畜生。
    吴大山手指的侵刀掉在雪地上,一只手紧紧的握住猎枪,淡淡开口道:“距离太远,根本打不住,如果想要除掉他,必须靠近到百米之內。”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    东青附和了一句,看著有些跃跃欲试的吴大山,连忙阻止道:“吴大爷,你这上了年纪,腿脚也有些不便。”
    “还是我来吧。”
    吴大山眉毛一拧,看著背著枪,准备主动出击的东青,提醒道:“你来。”
    “臭小子,你知道熊面人有多大,跑起来有多快,你一个人能对付了,还是我们两个一起,慢慢的靠近。”
    “只要不靠近他十米的范围,它一般不会主动主动出击的,毕竟,我们身上的猎枪,不死也能让他脱层皮。”
    熊面人,实际上就是棕熊,以体重而论,比普通的棕熊要大不少,最起码也要有上千斤重,能从熊瞎子中。
    脱颖而出?
    又多了一个外號,便能看出这畜生,不仅吃的壮,而且还初步有了一定的智慧,知道诱惑上山的人。
    吴大山嘆了一口气:“人老了,年轻十来岁,我都敢直接衝上去。”
    东青闻言,竖起大拇指,对於老一辈人的故事,他还是非常佩服的,虽然有三分吹牛的成分,可他们是真的敢衝上去。
    没有枪,就是侵刀,十来个人围著一头熊瞎子,都能將其撂倒。
    眼下英雄迟暮。
    只能小心翼翼的躲在后面,指挥一些年轻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,如果不是自家的狗被炮卵子给撅了。
    估计这时候,他还在村大队的院子外晒太阳呢?
    汪汪..
    汪汪...
    这时,鹰嘴岭上,有狗叫声传来,东青抬起头,看了一眼站在山脊上的狗剩,在他的后面,还跟著十来个糙汉子。
    正小心翼翼的踩著石块,往下走。
    “东青哥,在回去的路上,恰好碰到了冯二哥。”
    东青看到来人,並没有打招呼,表情有些冷淡,原主的记忆之中,对於这个冯二哥,可谓是非常的厌恶。
    搬弄是非。
    占便宜,骗人...
    原主吃的亏,有一小半几乎都是他造成的。
    本名:冯恆,论关係的话,是他母亲翠花家的一个远房表舅,算起来,两人也算是还没有出五服的亲戚。
    奈何!
    就是这不远不近的关係,一直占原主的便宜不说,还特么的当著他的面说他是一个二愣子。
    虽然同是下溪沟的村民,东青可是很少与之来往。
    依稀记得有一次,原主的母亲,非要让他带著冯恆上山打猎,说什么多教教,也算是一个能餬口的营生。
    原主拗不过。
    只能带著他进山,还有七八个他的狐朋狗友,说什么见识一下世面。
    那年冬天,他找到了一个熊瞎子过冬的储粮仓,也叫地仓,实际上就是一个天然的山洞。
    本来,他觉得冯恆和他的朋友没有什么经验,便想著让他们在外面守著,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潜进去,趁著熊瞎子正冬眠的时候。
    朝著它的脑袋开一枪。
    便能將熊瞎子解决掉,到时候,还能割出熊胆,熊皮,这些都是值钱的宝贝,到时候每个人都能分点肉食。
    可万万没有想到。
    这瘪犊子当时根本就没有在外面看著,而是跟他的狐朋狗友在外面抖威风,端著枪练习打靶,他不过是刚刚的摸到了洞口。
    还没有进去。
    便听到一声枪响。
    直接將熊瞎子给惊醒了,导致他直接被熊瞎子看见,朝著他就是一声怒吼,若不是他躲得快,直接躲到了洞口外的一块突出的石头缝里。
    一巴掌!
    便足以將他给拍成残废。
    而冯恆以及他的狐朋狗友看到熊瞎子出来之后,不仅没有开枪,特么的还一个个溜得比兔子还快,也幸亏他们吸引了熊瞎子的注意。
    原主刚刚从石头缝里面钻出来,猎枪还特么的卡到石头缝里,正是生死存亡的时候,便听到了一声惨叫。
    冯恆被熊瞎子一爪子拍在雪地里。
    他的那帮狐朋狗友,看到冯恆被熊瞎子抓住,一个个又惊又怕,根本不敢多停留,有的人直接往山下跑。
    有的人则是朝著他。
    “东青,冯恆可是你表舅,你怎么能见死不救呢?”
    “回去之后,看你如何跟你母亲交代。”一句话,直接將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自己的身上,现在他还记得那瘦猴的丑陋嘴脸。
    原主当时年龄也不大,外加非常的仁义,觉得无论如何,冯恆都是自己的远房亲戚,將猎枪从石头缝里拔出来之后。
    举起枪。
    便一枪打在熊瞎子的肩膀上。
    熊瞎子被激怒之后,便朝著他衝过来,东青只能眼睁睁的看著冯恆以及他那狐朋狗友往山下走去,留下他一个人面对熊瞎子。
    当时,他可是气个半死,这特么的,没有一个讲义气的,手上的猎枪是烧火棍啊,但凡是他们留下来。
    一起便能將熊瞎子给撂倒。
    也就是他命大,稀里糊涂的开了一枪,直接给熊瞎子爆了头。
    哪怕这样,还不是最气人的地方,真正令人生气的是自己千辛万苦猎杀的熊瞎子,割下来的熊胆,还有熊皮。
    被原主的母亲拿去卖了不说,还特么的作为赔礼,赔给了冯恆一家,那时原主从山里回去之后。
    可是大病了三天。
    一分好处没有捞到,险些丧命!

第七十四章 冤大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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